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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贵州大学分中心(分市场)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 2016-12-10 浏览次数: 58

   文章发布:曾智勇 

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在校生

组织就业创业政策及人事代理政策讲座、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及人才测评,提升创业能力及职业技能,多渠道配合各院校,做好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为今后就业(创业)作充分准备。

二、毕业生

(一)未落实就业单位

1、组织有自主创业意愿或正在进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参加SYB创业培训,协助符合政策规定的自主创业毕业生兑现有关优惠政策;

2、组织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到企事业单位见习;

3、管理毕业生档案,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办理贵阳市落户手续,接收管理党组织关系;

(二)到非公单位就业

1)接受毕业生本人或其就业单位委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2)就业报到手续办理;

3)贵阳户籍落户手续;

4)党组织关系挂靠;

5)国有工龄认定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等。

三、求职登记和推荐

(一)求职登记

毕业生求职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求职登记,一是在贵阳人力资源网站投递求职简历,二是参加各类现场招聘会,填写求职登记表,参加现场应聘,三是填写人才推荐表交贵大分中心(分市场)帮助推荐求职。

(二)人才推荐委托

1、职位可行性分析,协商收费等级,并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2、依照不同层次人才标准收取相应人才推荐服务前期运作服务费;

3、多种方式积极全面搜寻单位所需人才,筛选后根据不同层次标准以招聘人数2-5倍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4、提交第一批候选人名单; 

5、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并进行面试结果反馈;

6、用人单位试用所推荐候选人,支付人才推荐服务费余款;

7、后续跟踪服务。

四、招聘信息查询

1.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查询招聘信息

2.到贵阳人力资源市场或招聘会现场查询招聘信息

高校毕业生申请到企事业单位见习流程

一、见习对象

1、近两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即将毕业的应届生;

3、以贵阳市户籍为主,适当吸纳部分外地生源。

二、见习报名

1、参加见习基地(单位)网上及校园招聘活动,进入双向选择;

2、参加见习生现场招聘会应聘,进入双向选择。

三、报名材料

1、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2、提交学历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院)毕业证明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

四、派遣

见习基地(单位)将报名材料送贵大分中心(分市场)初审;然后送市人才交流中心复审上报,复审后由市人社局下达派遣文件 ,见习基地(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见习生及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正式开始见习。见习期为6个月。

五、见习鉴定

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基地(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书面鉴定意见存入档案。

六、后续服务

见习期满后与见习基地(单位)签订的见习协议自动终止。被见习基地(单位)留用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能被留用的,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自行择业,或到贵大分中心(分市场)登记,贵大分中心(分市场)协助推荐就业。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流程

1、服务内容

为在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外资企业就业的各类人员;辞职、辞退及以其它方式与原单位解除了工作关系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毕业生;自费出国(出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其他要求提供人事代理的个人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集体户口挂靠、党组织关系管理、专业技术职称报评、人才流动手续办理及工龄认定等服务。

 2、办理程序

1)本人持身份证(档案存放于原单位属国有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至中心,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签发《调档函》;

2)档案转递到中心后,工作人员根据档案转递通知单及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清理验收(如档案材料不齐或对其内容有疑问的,转递单位有责任给予补齐或给予书面说明;档案材料未经密封或破损的,一律拒收); 

3)档案验收合格后,中心出具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3、办理所需材料

个人档案。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一)服务内容

为到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就业的各类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二)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已签署用人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中心,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2、中心开具调档函;

3、档案转递到中心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办理所需材料

1、《就业协议书》;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事代理党员党组织关系办理流程

一、服务内容

为中心人事代理人员中所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提供组织关系管理及其培养、教育服务。

二、办理程序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1、持原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党员服务中心)办理转往中共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委员会(以下简称代理党委)的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学生党员还需经高校工委);

2、代理党委办理登记手续、编入相应的支部,并领取《人事代理人员党委制度汇编》、党费证;

3、每半年或遇重大时事时交一份思想汇报,按时交纳党费;

4、按期参加党组织生活。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1、出具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持介绍信到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党员服务中心)办理组织关系转往接收单位的相关手续;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按时交纳党费和思想汇报,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2、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交转正申请书;

3、由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及鉴定材料并盖章;

4、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

5、党总支审查材料后提交党委审批。

(四)注意事项

1、中共贵阳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导的党组织可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2、人事档案转出前必须先行转出党组织关系。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调出(入)档案流程

(一)服务内容

为在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办理档案转递有关事宜。 

(二)办理程序

l、办理档案调出的,本人(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持身份证及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发出的调档函[如服务对象有要求且符合条件的,中心可出具行政关系介绍信]

2、办理档案调入的,持本人身份证或用工证明,并告知现档案管理机构的准确名称、地址;

3、中心按档案转递有关规定受理并办理。

注意事项:

1、办理档案调出前,需结清人事代理费用;

2、党组织关系及户口挂靠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调档前需提前将党组织关系及户口从中心迁出。

(三)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调档函。 

申报公共集体户口办理流程

(一)服务内容

为中心人事代理人员中符合我市落户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服务。具体对象为:

1、派遣期内派遣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在择业期内,有意愿在我市就业或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经市人社行政部门同意调入我市非国有企业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程序

1、将档案转入中心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按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准备入户材料并提交我中心;

3、代办户口服务费:120/人。

注意事项:

1)入户材料由我中心于每月统一送往辖区派出所集中办理;

2)在筑买房或办理结婚手续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出,联系电话变更应及通知中心;

3)户口迁入、迁出及办理户籍相关证明,需先至我中心办理,再根据证明用途决定是否需要辖区派出所协助;

4)档案转出前须先将户口迁出。 

(三)所需材料

1、报到证(报到单位为:工作单位,报到地址为:贵阳市)复印件2份(如尚未工作但有意愿在我就业,则提供居住证明或租房合同)。

2、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原户籍在贵州省以外的,则提供在有效期限内,迁往地址为贵阳市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毕业证复印件2份;

6、入户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二代身份证相片(白底一寸彩照)1张(如需要办理新身份证的,我中心按公安部门规定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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