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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0 浏览次数: 54

 文章发布:曾智勇 

201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工作各阶段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16128

2.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日期:20161211日前

3.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16 1216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2016122128

5.学位证书发放时间:暂定20161231

二、学位申请审核及答辩时间安排

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登记、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科管理,具体安排以培养科的通知为准,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6128

2.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登记、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管理。本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登记、审核截止日期为2016121,答辩截止日期为2016128

三、学位论文申请送出评阅审核要求以及时间安排

(一)参与盲评的博士研究生请务必于2016111前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 )提交评阅申请,并上传经导师同意送审的学位论文(盲评的学位论文必须是盲评论文格式,非盲评学位论文格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博士研究生论文盲评需三位专家,校学位办送两位专家进行评阅,剩余一名由各培养单位请相关专家进行盲评。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评阅或盲评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安排,研究生院实行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盲评,两名评阅专家原则上要求省外同类学校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评阅或盲评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按各自培养单位要求时间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评阅申请、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环节的流程工作。

(三)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的特别说明

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各类研究生须通过系统中的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提交评阅版的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填写答辩结果,然后方能进入学位申请环节,此环节请务必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学位申请表后保存并提交,最后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和授权书(用手机拍下论文最后有学生签字和导师签字页的照片上传)。

四、报送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

1.答辩系列表(1份,有表决票的原件);

2.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纸质1份,盖章有效。详见附件1);

4.学位申请者照片(全日制博士、硕士不需提交纸质照片,学位在系统中申请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与学信网一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小2蓝底纸质照片1张,并将其电子档上传至系统);

5.学位论文及大摘要(博士论文2本(含纸质大摘要1份),硕士论文1本(不交纸质大摘要))。论文电子档请学生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以上时间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学位申请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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